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港獨討論的幾個重大懸念


有一種講法是「港獨」這個話題,講下都有罪。這個想法好天真好傻,世上就算連殺頭的生意也有人做,可見「講港獨」是絕對難以禁絕的。有人會去做也絕不出奇,更何況只是吹水、連搞也沒有搞一下?

真正要令港獨消失,或者正如曾鈺成所講,要令到《基本法》變得真正受港人歡迎才可以。

至於港獨這個話題,實在講的人到底有多了解? 這個才是懸疑的地方。

懸念一:到底獨立是否需要建立一個民族?

有人真的拼命去搞什麼「香港民族」,不過這是非常沒有必要的。因為「民族國家」這個概念,其實早就過時。放眼看看現代的國家,那裡需要什麼民族? 很多國家都是「移民建國」的呀。聯合國所承認的是「在地人民」的意願,那管是什麼種族。

例如澳洲是主權國,不過「澳洲人」不會是只是指原居民吧? 真正在澳洲建國的,全部都是大英帝國的流亡之徒,再加上後來到金山掘金的全球各路人馬,連華人也有。那麼請問澳洲是基於甚麼民族來建國的呢? 不必要嘛。而實在英國這種輸出人口的政策,同樣締造了加拿大和美國這些國家,因此可以講,英國其實是「多國家民族」比較靠譜。

再看新加坡,這個「雙城記」可以和香港更加接近吧? 但不要忘記,世界上本來是沒有新加坡人的,那個地方是英國人從馬來亞柔佛蘇丹那裡真金白銀買過來的,後來到了1965年被馬來西亞聯邦踢了出局才真正自行建國。新加坡的「四大民族」包括了華人、馬來人、印度人和歐亞人。不過新加坡的「國語」倒不是按人口來決定,而是沿襲自加入「馬來亞聯邦」時的定位,是「馬來語」。假如新加坡要基於民族來立國的話,那麼除了馬來人算是「自古以來」的人口,其他八成都可以算做難民了。

可見「移民建國」絕非什麼稀奇的事,只是有些人仍然以為「民族主義」才是建國的基礎,那可真是幼稚得可憐。

不過話說回來,到底是否一個民族就只可以建立一個國家呢? 這個就更加好笑了。只有法西斯才會那樣想吧?

當今世上其實「民族國家」不是常態,反而是「多民族國家」以及「多國家民族」才是常態。前題是「只要有憲政」:一個國家多個民族、或都一個民族多個國家,從來都不是問題。


懸念二:移民建國是否一定要融入「本土」

這個又是錯得七彩。

因為假如「移民建國」是常態,那麼「維護本土」才是有違常態才對呀。例如英國人移民到澳洲大陸,本來的土著就當災了。更不用提「民主建國樣版」的美國,土著的印第安族都只能留在保留地苟延殘喘。即使遲至1965年才建國的新加坡,表面上是維持了馬來族的「種族尊嚴」,但事實上,新加坡的華人移民才是一等民族,本來的土著馬來族反而屈居次等民族。

所有這些移民建國的實例都是「外來人侵略土著」才能開闢生存空間的;而香港之所以不能建國,一大原因是「反過來」由土著把持住生存空間把外來人排斥在外的。這個正正就是「丁權」的本質和現象。假如有人提倡「永續基本法」,而這個倡議是包括「丁權也永續」的話,基本上就只是將香港這個地方的所有生存空間,都永遠由土著主導。還講建什麼國? 開玩笑吧。

各位讀者現在明白為何陳雲會得到鄉事派的支持出來提倡「永續基本法」了吧? 利益決定立場,講完。

因此對於本土這回事,只有一個合理的概念,就是由在地人民自行認同的處境和標準。

也可以舉一個很「本土」的例子,就是在澳洲的英國人,都毫不諱言自己的祖先可能是殺人如麻的汪洋大盜之類。這種「認賊作父」的風氣,又的確世所罕見。不過他們有大部份時間講的都是事實而不止是「認」這麼簡單。可見在「民族文化」的所謂「本土」這一點,實在也不必與當地的土地或者傳統有什麼必然的關係,反而是當地的在地居民在背景上、言行習慣上和價值取向等等各方面,都能呈現出一種相對地與「其他人」明顯所不同的特殊性,止此而已。

甚至可以說,本土其實就只是認同。

2016724日,由中文大學發佈的民調顯示[1],有17.4%港人認為2047後香港應該獨立;而在15-24歲這個組別,支持港獨的竟然高達39.2%! 「認同」好像是有頗有基礎的,不過大家似乎還搞不清楚所認同的又是什麼東西

懸念三:「永續基本法」是不是等如獨立建國?

很明顯這個題目就連三歲小孩也知道是自相矛盾的呀。只是除了一些自以為熟讀中國歷史的書蟲。因為望文生義,見到古書上有寫「附庸國」就以為「附庸」也是現代建國的相同概念,真是可憐又可悲也。想要扒故紙堆冇所謂,之不過自從1945年聯合國成立之後,對於「國家」的定義,經已不復從前的帝國年代;沒有獨立外交能力的「地方」,根本不算是國。

而《基本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所劃定的「地方」身份,也並非所謂「默認的邦聯關係」。邦聯這個概念,中國早在20年代就已經有所謂「聯省自治」的主張,那個才算是接近「邦聯」的制度;不過早就被國民黨的1927年北伐清算掉,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不承認邦聯符合它的憲法。既然前題不存在,又可以如何推論出後者? 很明顯只能透過「偷換概念」才可以嘛。

懸念四:香港有沒有建國所需的空間

新加坡比香港的面積還要細小,怎麼人家又能建國? 所謂「空間」應該是指從前沒有明確的「疆界」而已。

不過香港的「疆界」問題,在97後其實是比97前要清楚得多的。例如新界的土地,在97前是屬於由英國向中國「租」回來,是根據有條件、有時限的《新界拓址條約》所創造出來的。這個也是「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所指的,香港本質上的「虛擬性」。不過在97後,隨着《拓址條約》的失效以及《基本法》的確定,「香港」這個地方的疆界反而是變得非常統一和明確。而唯一所謂不明確的地方,就是在2047這個年份,當《基本法》所指的「五十年不變」到期時候的情況。

至於所謂食水與能源的限制…. 假如以色列和新加坡也沒有問題,為何只有香港才要擔心? 自由貿易和自力更生才是正常情況嘛。這些限制在97前因為不能確定「新界」的地位才會出現佈置失衡的顧慮,97後也一併消失了。新加坡比香港更早意識到這些天然資源的限制,因此早就成立離岸煉油廠以解決能源的限制,又建立污水化淡廠來應對食水的限制。而以色列就更加有能力將沙漠變成良田、更加可以將海水和污水變成可以飲用的淡水。

香港嘛,不為也、非不能也。單就拿用來起高鐵的錢來買以色列的海水化淡廠和新加坡的煉油廠,香港早就可以向外輸出食水和燃油了。香港這個空間,實在也並不限制食水和能源的供應嘛。


從以上幾項懸念來看,所謂港獨派到目前為止的見解,的確是膚淺和錯漏百出,連定義和案例也沒有好好搞清楚,更遑論有什麼具體措施可以實現獨立了。

面對種種的不足,到底港獨份子可以怎麼辦

一是繼續「扮港獨」向不同政見的人潑婦罵街,然後消耗完青春之後讓港獨的思想隨風而逝。一是痛下功夫認真研究,像孫中山一樣,創制一套政治理論和建國方略出來。

依我看來,情況應該屬於第一種處境多些。起碼到目前為止的觀察都是這樣,暫時沒有什麼大變化。可見港獨這個話題,除了是梁振英搧風點火之外,看不出一個實質的前景出來。

要說服我改變印象也不難,拿出證據和理論來吧。





[1] 明報2016725日報導:四成青年撐港獨 逾半撐一國兩制 學者:政治形勢變 取態或再變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725/s00001/14693830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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