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學聯事件:其實真的沒有後續方案

有讀者留言,指我的專責是「預言」。是嗎? 那我倒想知道今晚六合彩開什麼號碼,哈哈。這個當然是可以搞笑,但對於分析和推測,又真的不用什麼「天眼通」也能預知一些事情。例如:退聯之後,只能重新另外搞一個一模一樣的學聯。不過重點不是形式,而只是政綱而已。既然如此,乾脆留在學聯裡面,爭取修改政綱和立場就是。退了會藉,反而什麼都搞不出來。不信的話,隨便試試看。這一點完全不用預言。

話說一早已經批咗:退聯之後,其實沒有下一步 (2015426日網誌:退聯之後,其實沒有下一步)。這點不是什麼立場宣示,真的只是技術分析而已。請教一下自認懂法律的人好了,真的簡單到不得了。

而剛剛看到港大學生會的學苑新聞,有關2014年度港大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會議報導。其中有關學聯事件,據報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表示:學聯難代表學界,望另組學界平台,不欲與學聯分庭抗禮:

在有大專院校接連退出學聯後,學聯只剩五所會員院校(城市大學學生會正舉行退聯公投),已難以代表大專學界。李亦透露,正與其他大專院校構思其他形式的合作平台,惟構思尚在溝通階段,具體細節則仍需再作討論。李指,該平台的目的不在與學聯分庭抗禮,僅希望提供學界在學聯以外的對口單位。

這個所謂「思路」,表面看起來很正常,即所謂「你不代表我」的口號之下,港大學生認為「學聯不代表學界」,所以就公投退出學聯。這個並不奇怪。

不過細心看清楚,對於「學聯只剩五所會員學校」所以「學聯難代表學界」,這個講法又不能當真。因為從邏輯上來講,在港大帶頭退聯之前,學聯的會員也並不包括全部「專上院校」。起碼「教育學院」、「公開大學」和「珠海書院」就肯定不包括在內。正在籌組私立大學的「恒生管理學院」也不是院校會員。如果按這個「有院校不是會員」因此學聯就不是代表,那麼正確的邏輯陳述就應該是「學聯從來也不代表大專學界」。

如果這個所謂「代表性」是重點,那麼學界應該爭取的,應該反而是「全部大專院校加入學聯」,而不是反過來大家爭相退聯。再按同一個邏輯,即使另外成立了一個新的所謂學界平台,只要有院校不加入,這個「你不代表我」的邏輯又是否適用呢?

而如果是用「好鬼民主」的簡單多數邏輯謂之「有代表性」,學聯的會員院校要下降到那一個數字才算「沒有代表性呢」? 如果不採取「間接代表」的形式,又是否要數一數「全港大專學生人數」來決定代表性呢? 這些都是最簡單的常理而已。假如退聯的學生真的有什麼好意見,最好盡早提出,好讓準備退聯的院校多一點參考也好吧。

至於另一個申述那才真的奇怪。何謂「不在與學聯分庭抗禮」? 其實文字用得淺白一點會較好,因為單就字面來看,「提供學界在學聯以外的對口單位」本身就完全符合「分庭抗禮」的定義噢。那麼實在「不」分庭抗禮又是什麼意思呢? 這點在邏輯上真的搞不通。倒不如講清楚:就是要分庭抗禮。而分別在於「學聯不代表學界而新平台可以代表學界」。

以上這些重要的概念如果弄不清楚,其實真的看不出可以如何有下一步的行動。

而如果又是叫嚷一下口號,「法律是死的」,那麼是否表示新平台要連各大專院校的相關法律規範也要一併推翻呢? 在不推翻這些法律規範的情況下,又很想請問:院校代表這個身份又是什麼意思呢? 只能說是這個組織 (還未知道是否一個有法律地位的組織),「有一些某某院校的學生自稱是成員」而已。就連在個別院校裡面也是「校外組織」。那麼一個「校外組織」又如何代表一間院校呢?

預言就不用了,洗耳恭聽有什麼解決方案。因為在未有方案之前就退聯,後果就只有一盤散沙,誰人也不代表誰。


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

退聯之後,其實沒有下一步

這篇文章,肯定俾退聯派插到飛起。歡迎討論…. 如果有人有本事的話。不過到了今時今日,仍然見不到片言隻字,可以合理地解釋到往後怎麼樣。

先前寫過文章,按分析指出 : 學聯其實同蘇聯一樣[1],都係實行 民主集中制,本身並不存在,只存在於各大院校學生會的共同承認之下。亦即學聯自己介紹的各大院校學生會之外,並無其他組織。

一直以來,學聯就真的是各大院校的學生會總和,一點也沒有錯。因此對於近期的所謂「退聯」浪潮,我沒有什麼興趣研究,因為假如沒有這個「組織」、又何來「退出」的可能性? 極其量是「不再聲稱是學聯一份子」的各自學生會行動自決而已。因此對於「退出學聯」的動議,請也先看清楚字眼:一個寫錯提議的決議,還可以是決議嗎? 語理分析謂之「無認知意義」。和「退出天堂」或者「退出地獄」一樣。

不過弔詭的地方在於 作出了聲明之後,還可以怎樣?

其中一個講法,就是「學生將會組織另一個聯校組織」。而有意見認為,新組織將會是傾向於「本土」的立場。而不會像學聯一貫的尋求中國民主化。

這個想法無可無不可,因為對我來說,本土與否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還不又是要重新搞一個學聯出來? 但結果只會是「搞不成」。換言之,是拆掉學聯之後,是不會有「下一步」的可能性。

其實這個結論,真是常識到不得了。因為每一間院校的學生會,都是根據其相關的大學條例來賦予存在實質的。而除非得到大學本身的明確授權,否則任何人都不能聲稱自己可以用大學的名義去成立任何組織。

因此學聯一直以來的所謂「聲稱」都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的確是各大學的學生會「授權」的共同行動嘛;而且根本也沒有按香港法律成立任何「組織」嘛。因此只能視同「各學生會的一致行動」。這個就是學聯「授權」的本意。而這個也是「共識制」不得不如此的本意。

之不過,假如「退聯」之後,各校學生會仍然要成立「跨院校組織」,結果也只能像學聯一樣,採取授權和共同行動的原則。否則第一個難關,就是要各自院校的校方(包括學校和學生會),都同意自己的學生會去另外成立一個所謂「跨院校」的組織,否則如何也解決不到「代表性」的問題。

至於有多少人一直都無視這個法律限制而逕自聲稱是代表自己院校?那又真是一筆糊塗帳了。只要無傷大雅,相信校方都不會計較。不過一旦計較起來,也又簡單得很就只能當它不存在就是了。

而如果「退聯派」想另外組織一個「跨院校」組織又會如何? 到時就真搞笑了,就是各自院校的學生會,將會被「架空」。而且架空得更徹底。因為既然是「代表學生的組織」,那麼現有的學生會又是什麼? 那一個才是「代表學生的組織」? 兩個只能活一個吧。有可能嗎?

好了,即使發神經認定居然學生會自己同意「被消失」或者「被架空」,那麼個別學生呢? 是要接受自己院校以外的學生來管理你的校內事務嗎? 有可能嗎?

於是乎這個「吊詭」的局面就出現了:在不違反各自院校的法律規定的大前題之下,各自院校都繼續有一個裝模作樣的學生會,之不過必須「從屬」於一個「院校聯會」之下。換言之,各自學生會變成橡皮圖章。表面上完全符合各自院校的法律規定,但實質上,所有學生會變成喪屍一般的「假身」,以求符合一個所謂「跨院校」的假象。

這個還不又是一個蘇聯嗎? 不同的地方在於今次可以有一個真正的黨衛軍,在個別院校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指揮其他院校的學生操入你的學校把你的學生會拆個稀巴爛,情況一如「布拉格之春」。而假如不同意這個想法,那麼所謂「組織」又是什麼意思? 只能是一個「合法組織」、例如註冊社團之類,自己規定「會員」的條件是「現屆香港大專院校學生」而已。不過根據各自院校的法律規定,這個組織又不能聲稱代表自己院校;而且各大院校,更加有權禁止這個「校外組織」在自己院校活動喎。死未?

於是乎,只能兜個大圈,結果又是回到學聯的「授權制」和「共識制」的模式。這個又算不算是白搞一輪? 到時會否修改協議,例如將「本土」替換了「大中華」,那是後話。這是政策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我的質疑是法律問題,兩回事嘛。

因此本土派如果要爭取「本土優先」而否定「大中華」的立場,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維持學聯的存在,而進行校內公投,強制自己的學生會作出對學聯的政策修改。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又何必搞一場大龍鳳的退聯公投出來。





[1] 網誌 2015217, 學聯、蘇聯,都是同一件事  http://alexstshiu.blogspot.hk/2015/02/blog-post.html

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香港樓價會否爆煲?

純粹從數字看,不可能不爆。不過從「自置居所」結構嚟睇,又冇爆得咁易。不過假如咁樣炒法都唔爆,以後香港人可以叠埋心水無謂買樓:樓肯定只可以用來炒、不可能用來住,因為按正常收入計算,冇人住得起。而金融風險與地產傾斜的「經濟結構性失衡」亦都無從解決。

話說最近還有絕不年青的青年事務顧問,在青少年論壇上喝令青少年收聲,因為後生仔應該努力賺錢買樓才是正經事,「凡事」都嘈嘈閉嘅,就係不務正業、放棄自己云云。到底未有樓住嘅後生仔面對一個怎樣的「正經事」? 一早有人指出而家仲講「獅子山下精神」只能屬於「獅子山下精神病」,因為買樓,基本上都係幻覺嚟嘅啫。

首先從客觀數據睇睇,到底是否有人「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因此對於嘈爆嘅青少年一於好少理。例如:現在的青少年,是絕對不可能好似幾十年前的「獅子山下」年代一樣,靠自己個人努力賺錢買樓。

以平均500呎的標準單位(統計歸類係4060平方米),相對於家庭入息中位數(只計有工作收入家庭),所得的數據如下:

 樓價(50) HK$
樓價(50) HK$
家庭入息中位數
 樓價 / 入息
 樓價 / 入息
年份
 港島
九龍
HK$ 每年  
 港島
九龍
1971
64,350
5,688
11.31
1982
          482,988
405,825
39,600
12.20
10.25
1986
          457,150
351,725
61,920
7.38
5.68
1991
        1,439,525
1,090,225
119,568
12.04
9.12
1996
        3,051,250
2,109,525
210,000
14.53
10.05
2001
        1,946,263
1,416,263
252,000
7.72
5.62
2006
        2,611,063
1,903,350
240,000
10.88
7.93
2011
        5,112,263
4,067,625
294,000
17.39
13.84
2013
        6,316,963
5,150,263
268,800
23.50
19.16
2014
        6,448,900
5,415,838
274,800
23.47
19.71

註:資料來源主要為政府統計年報,人口普查,差餉物業估價署報告。1971樓價年只有美孚一個案例以作參考。

純粹以「上車」角度來研究。話說麥理浩在1972年公佈的「十年建屋計劃」,的確是用來打救香港市民的。因為在70年代,由於合適的住屋供應不足,私人樓價不是一般小民市所能負擔得起。例如按當年1971年有關美孚新邨的樓價報導,呎價大約117元,但當時家庭入息中位數才不過四百多元一個月,一個500呎美孚的樓盤,大約六萬五千元左右,樓價大概是入息的11.31倍,其實真係唔算平。

其後八十年代的波動也不少,但總體來說,按美孚先例,看九龍區的樓價,直到1996年的「狂潮」時期,也大約是10倍上下。最有利置業的年份是中英談判期間,只有5.68倍。97年後由於八萬五的殺傷力,樓價低沉一段頗長時間,在20012006年間置業的朋友就有福了。

不過到了2011年開始,情況就古怪了。因為樓價的爆升情況,是香港過去三十年甚至四十年也從未見識過的。九龍區2014年的樓價是入息的19.71倍。港島就更加是23倍以上。

單看九龍區,假如1996年的數值是10倍以上,所以不能不爆煲。那麼在這個數值的雙倍以上,大家又認為會如何? 1982年的高峰也是10倍以上,之後當真就爆了煲。1971年也是10倍以上、1973年也又爆了煲。1996高峰都一樣,穿頂兩年就爆。原因好簡單:住唔起。

至於新界區,舊數據不多,很難做長線比較。但總的來說,要上車,真的只能往新開發區看。在開發區不足的情況下,真得沒有車可以上。

不過這組數據未必能完全解釋得到這個尚未爆煲的原因。因為與1971年相比較,「自置居所」的比例大有不同:1971年的統計,全港只有15%人口有自置居所[1]。但到了2014年,連同公營房屋的自置居所住戶比例,已達到50.6%。在私人房屋市場,當中的自置居所比例更達到66.3%。另外公共屋邨的住戶佔全港住戶1/3。因此即使樓價飛到上天,香港也不會好像七八十年代一樣,有很多人要「瞓街」就是這個原因。

不過現時尚未置業的青年人,還可以勉強同家人住埋。但將來要結婚生仔咁點算? 這個結構性失衡,當然唔關而家有瓦摭頭班人嘅事。不過班後生嘅,想佢唔生蝦咁跳? 好難囉。







[1] Hong Kong Population and Housing Census 1971 http://ebook.lib.hku.hk/HKG/B35831819.pdf

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到底係街頭決戰定係悶到爆燈?

戰雲密佈, 萬眾期待, 花生熱賣中; 至於本周盛況如何? 預測如下:

政改要搞落區做蘇, 官府話: 出動全部三司十二局, 誓要全方位 "保駕護航"。 而慈母就正在練習新一輪 "防暴" 工作, 重點係 "練習現場搜證" , 即係費事有啲無聊人拎啲佢哋冇見過嘅錄影嚟頂證佢哋咁解啫; 至於錄影機有否 "鎮攝力"? 定還是 call 定消防隊, 試下 "開喉救火"? 睇怕到時先知點玩法嘞。

而同時所有社團都接齊柯打, 實行 "人民鬥人民"。 換言之, 今次落區做蘇, 個陣容將會係咁 :


  • 移動城堡隊形 - 中間一粒豆豉咁上下嘅司長, 周圍幾十重慈母, 手執盾牌狗棍, 外面再加幾十層社團大媽阿叔跳廣場舞助慶。真係米奇花車大遊行都冇咁有趣; 
  •  "做蘇" 隊形就係咁 -  台上一枝咪對住個司長, 左右一排冇人知佢係乜水嘅政助, 台下成個場都係社團, 會場之外就係幾十重慈母, 基本上同人大開會差唔多啫, 香港進步得真快


之不過, 選戰在即, 睇怕各路諸侯, 尤其是準備要靠選票埋班嘅, 肯定只會係得把口, 唔會認真, 費事蝕埋選票俾阿梁生, 反正完全冇著數, 手頭上都唔知幾多彈咗嘅票, 仲嚟?  但係又要交任務喎, 咁點算? 於是乎 "扮中立", 就係最明智嘅做法 - 一於每區搭台, 有人郁手就扮無辜, 冇事發生就 "成功爭取", 呢啲淨賺唔蝕嘅絕招, 明架啦!

至於電視台, 梗係加碼直播 "街頭魔法騙術" 啦, 當啲觀眾係狗咁玩就啱架嘞, 掟個波俾你自己去執囉 "典解會咁嘅"?  ..... 都唔知玩得幾鬼咁開心, 仲邊得閒嚟煩你吖。

面對咁嘅陣容, 又唔知班飯記可以點搞喎? 反正都打晒開口牌, 完全冇必要去踩場。況且而家係考試季節, 斷估都冇乜學生得閒上街。

咁搞法.... 可能會係 "反高潮" 都唔奇喎, 隨時悶爆。想睇動物奇趣錄囉喎, 就梗係去海洋世界啦

有冇新意思破下悶局呀各位?

嗱, 長毛就起碼有啲意見 - 搞番個公投, 真係俾個政改過骨嘅, 佢話會辭職。之不過, 另外一位仁兄好似都講咗在先, 咁係咪買一送一打孖上先?

估佢唔到, 繼續食住花生等開場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尊貴的議員閣下, 請問您想代表誰?

今朝寫得簡單一點, 即興的,只講邏輯。

話說最近又有 "民調" 出爐, 謂 "大部份市民......", 總之誰做民調, 對號入座, 自己填個什麼答案下去都一樣的。見怪不怪,而只是仍然奇怪為何還會有人對這個遊戲看待得認真。

之前都講過很多次了,最直接的民意確認, 就是 "公投"。假如超級區議會的議席都能投得出來, 香港又是否廢得這麼利害, 反而一個單一議案都投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至於堅持要所有議員都 "盡議員職責, 服從整體民意" 云云, 這個又真的好笑得更誇張。而這個 "初衷" 也又不是我發明出來的噢。

話說在港英年代, 所有議員的確有這個 "代表全港市民" 的天職, 因為在英殖香港的憲制安排下, 只有劃分 "官守" 和 "非官守" 議員, 亦即, 是政府官員兼任議員, 以及不是官員而被委任做議員。因此這個 "公眾代表" 的天職, 很自然就能套用。因為的確沒有所謂 "代表誰" 的問題嘛。總之就是 "做好呢份工" 囉。

之不過,後來港英政府推行代議政制之時, 也開始要考慮這個 "代表性" 的問題了; 於是乎就有市政局和區議會的試行模式, 亦即所謂 "代議政制綠皮書" 所指的 "使其權力穩固地立根於香港,有充份權威代表港人意見,同時更能較直接向市民負責" 的議會。

按道理,即使是間接選舉, 所被選出的人, 也起碼是由 "公眾" 選出來的吧? 因此英國的首相,雖然是由 "執政黨" 所推舉出來,但起碼這個黨要執政, 也要先在全國大選之中取得議會的大部份議席噢。而所有這些議席,都是分區直選所產生的呀。而更有趣的是, 首相起碼要是國會議員, 因此他/她本人, 也是分區直選勝出才能有這張 "入場券" 的。

之不過香港的情況就後來很不一樣了。因為沒有設定由分區直選產生議會這個模式,反而是設定了大量 "功能組別"; 據報是因為中國反對直選, 不能不確保 "均衡參與" 云云。

於是這個邏輯難題就來了 : 假如說直選的議員就不能代表某某界別的意見, 於是就一定要有功能組別的設計來維持 "均衡", 那麼即是說, 議員就是沒有 "代表整體意見" 的天職吧? 否則按此道理, 全部議席都是功能組別又如何? 而彭定康的 "新九組" 設計, 正正就是這個模樣, 其實很合邏輯的。

反過來想想, 假若 "所有議員都應該代表全體市民", 那麼又是同一個邏輯, 即使是直選議員, 也應該能代表個別界別意見了吧? 那麼為什麼又要有功能組別呢? 這個邏輯就搞不通了....

因此在否定第二項可能性的同時 (亦即不同意直選議員有權力和責任代表全體市民和所有界別), 那麼亦即表示 "議員只應該代表自己的選民",. 這個推理, 應該沒有錯了吧?

否則, 又是講邏輯了, 也應該不是這麼複雜的呀 - 就是 "只有直選議員要代表全體, 但功能組別不需要".....

這個 "雙重標準" 的問題, 要翻查一下 "動物農莊" 來做註腳才成噢。

而為免剛剛食完早餐就腦袋爆炸, 還是按最簡單的邏輯來理解就好了 - 香港議會的設計, 起碼在目前根據偉大無誤不能修改的基本法, 只能是 "議員只代表自己界別的選民", 因此即使大部分的市民贊成或反對某一個議題, 各位尊貴的議員都無需要理會, 只要向自己界別的選民負責就是了。這一點尤其對於功能組別的議員, 是神聖的憲制責任! 而又除非議會裡面有雙重標準, 否則直選議員都必須跟從功能組別議員的以身作則。

當然, 在沒有真正 "公投" 的情況下, 各位尊貴的議員, 就更加連表態也無謂了, 各位可以按照相同的操作程序, 把自己想要的答案填進所謂民調的報告裡面就是。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假如梁特首連「內交」都彈票…..

我覺得呢…..真係有人想整死阿梁生囉! 不過本土同飯民都冇咁嘅功力,慳啲啦 baby

話說今次「自由行」修訂,由「一簽多行」改為「一周一行」,表面上係由梁特「邀功」,不過李慧玲爆料話係梁振英「俾深圳玩謝」。[1] 按報導:

今次一周一行安排,完全殺梁振英政府一個措手不及。她指出,中央原定昨日、即星期一早上通報港府,然後才正式公布,特區政府預先並不知情。深圳當局一直不想改變現時安排,但「中央」有令,不敢不從,只能將一腔怨氣發洩在無能的特區政府身上;因為深圳認為問題根源是梁振英政府沒能力處理好問題,才導致港人怨聲載道。於是深圳有人提早兩日、即在上周六在網上率先「爆料」,弄得港府高層人仰馬翻,急急查證事件,漏夜開會商討如何回應。

這個情況,有好多層意思,不止「面黑」咁小事囉,因為以阿梁生嘅習慣,佢不論如何都會認為自己功勞最大,無謂拗。自由行係「內交」問題,呢點佢吹水吹咗好鬼耐。

真正大鑊嘅原因係,第一:香港商界即時發火,警告會有三千人失業同埋大量企業倒閉。至於有幾真實? 可以交由歷史說明,不過好鬼肯定,先前打死要賺自由行錢嘅「老細」就一定比梁特「更為面黑」。第二,即使係原本想做「和事老」嘅財團,就更加欲哭無淚,成個落馬洲購物城計劃,即時四腳朝天! 咁搞法,你想人哋點樣幫你做規劃呢?  出錢出力、嘔心瀝血,原來都係表錯情!

至於本土派,大肆宣佈「初步階段性勝利」! 由是更加聲威大振,全世界團團轉咗幾年,佢哋一腳伸過去,咁就搞掂咗。不過李慧玲那一句「中央」指示,先至係驚天動地泣鬼神嘛,唔通「本土」可以直駁中央乎? 香港政壇而家邊個話緊事吓?

當然,你有張良計,人有過牆梯,淘寶即時開售「商務簽注」,都只係五文人仔有交易。[2] 「國情」嘛,冇人話你知咩?

照道理,如果生意唔受影響,咁香港啲商家當然無必要牙痛咁聲。不過實情可能「更淒涼」,因為香港商家終於要面對一個好殘酷嘅現實,就係「自由行經濟真係完全靠深圳話事」,而家只要深圳政府「隻眼開隻眼閉」,咁樣香港啲商家先至有運行!  我覺得真係慘過去乞米囉,香港啲商家,乜尊嚴都冇晒。

上一次梁特首靠「標準工時立法」呢張牌嚟撬走工聯會六十張選委提名票[3]。結果又係順得哥情失嫂意,基於商界反對,結果又係「走數」。今次輪到商界都走埋數。真係唔知條數點計。至於「政改」就更加唔使講,一早預咗過唔到。條數越走越大。

梁特一直吹到天咁高嘅所謂「內交」水平,到底又有幾真? 今次好明顯,係有人連呢個假招牌都拆埋。

核對「期票」,其實「自由行」是競選時候向商界「交心」的動作,梁特未入閘之前,在接受「亞洲週刊」[4]訪問時透露「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

二零零三年沙士(非典)肆虐香港,市道凋零。梁振英受時任特首董建華之託,在一個寒冷的春日飛往北京,為中央開放內地居民赴港自由行作最後破題商討。梁自知重任在肩,想早機去晚機回,好讓董建華早作部署,他連禦寒大衣也沒帶便上路了。到了北京直奔那位領導人家中,甫坐下,領導人劈頭一句:「梁振英,你好好考慮清楚了。中央不是不願撐香港,只是擔心我們這邊門一打開是關不上的。日後那麼多內地遊客去香港有可能引起逾期居留、治安等問題,香港承受得了嗎?」

而梁振英竟然大膽到連董建華嘅枱面都擒埋! 當時週刊如此引述:

我對那位領導人說,這些顧慮我們早就思考過了,既然中央支持開放自由行,香港會把所有準備工作都做好的。我們對香港的警察、海關、入境處的工作都有信心。….今日問梁振英,當時你何不請示董建華而先斬後奏了,萬一自由行出了問題負擔得起那責任嗎?梁坦言:「董建華給了我十足的授權」。

這段記錄,如果放在今時今日,大家會有啲乜嘢「反應」呢?

第一,    講古仔啫,使唔使咁誇? 「一個寒冷嘅春日連禦寒大衣也沒帶
第二,    當時國家領導人的確對梁振英嘅辦事能力有保留,不過佢揼心口話佢一力承擔,呢張係「期票」嚟。
第三,    佢連董建華嘅功勞都借埋嚟用,直頭「碌爆卡」、連阿董生都「過咗一棟」。
第四,    交心俾商界,表明「雖然表面上乜嘢都冇做過」但係實在一直都係「默默耕耘」幫大家搵錢嘅 (唔係淨係唐生先至係商界嘅朋友)

畢菲特話齋:想知道邊個冇著泳衭? 水退你就知囉。

講到「彈票」呢家嘢,居然有人彈到中央頭上來! 後事如何,真係無謂斷估。又係花生賣斷市。





[1] 李慧玲「壹鍾定音」,2015414日「做乜口頭邀功面色燶燶?揭CY畀深圳玩謝內情」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14/19112252
[2] 2015414, 商務證秒殺一周一行, 淘寶5蚊有交易,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9112255&category_guid=4104&category=daily&issue=20150414
[3] 東周網, 2012104, CY周身「債」, 施政恐失衡http://dev.eastweek.com.hk/index.php?aid=19121
[4] 2011 1218, 亞洲週刊 封面專題 「梁振英香港特首之夢迎接普選陽光」http://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id=1364193493377&docissue=2011-50